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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

bet36在线开户 www.ntyuxiu.com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升级的意见》,全面深化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意义

改革是活力之源,农村是改革的起步之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市上下坚持把农业农村工作作为九江赶超发展最基础的任务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行之有效、深得民心的“三农”政策,有效调动了农民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发展,粮食生产实现“十连丰”,农民收入实现“十连快”,乡村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村社会呈现安定祥和的好局面。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改善农民物质文化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九江赶超发展步伐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农村改革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增加主要农产品产量与农业资源利用强度大的矛盾更加凸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更大挑战;农业生产成本上升与比较效益下降的矛盾更加凸显,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面临更大挑战;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加快与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矛盾更加凸显,今后“谁来种地”面临更大挑战;稳产量、保供给与提质量、保安全的矛盾更加凸显,千家万户小生产格局没有根本改变,消费者质量要求空前提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更大挑战。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全市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市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市人民全面小康。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把改革贯穿于农业农村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为“全力做大九江、争得双核地位”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化农村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多年来农村改革探索出来的正确道路和基本方向不动摇,坚持基本经营制度、强农惠农政策不动摇,以势不容缓、时不我待的精神,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新型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在推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农民群众利益,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确保农村稳定。

坚持城乡联动。坚持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一并设计、一体推动,使城乡各项改革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切实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坚持试点先行。采取试点试验、典型引路的方法,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的乡镇、村,重点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城乡服务均等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开拓,在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再依照相关程序向更大范围推广。

3、目标任务

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通过稳步推进土地流转,扶持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力争到2020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以上,农业规模化经营面积达到50%以上,大宗农产品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达到50%以上,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0人,发展专业大户10000户、家庭农场3000户,建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00家,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基本构建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以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为导向,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按照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的原则,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安全环保法治化,加快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实现农业生产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农业区域化布局基本形成,实现农业资源由分散配置向集中配置转变;农业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实现农业发展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升,实现农业生产由主要靠天吃饭向风险可控转变。 

以解决好人往哪里去为导向,加快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围绕人口城镇化的目标,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力争到2020年,城镇集群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全市人口三分之一在城市、三分之一在乡镇、三分之一在农村的目标。

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为导向,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实现农村产权登记规范化、交易市场化、资产资本化;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400元,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发展升级

4、着力抓好农业生产和结构调整。按照保面积、攻单产、强科技、促规模的思路,严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促进稳产丰产,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32亿斤,油料总产达到24万吨,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高效、高附加值农业,推进优势产业向优势地区集中,在全市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品牌影响力和产业聚集力较强的优势特色产业群。大力实施“百县百园”建设工程,推动每个县建设1个以上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抓好共青城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提升蔬菜产业发展和管理水平,巩固原有城郊蔬菜基地1.8万亩,新扩市城郊蔬菜基地6000亩,提高常年均衡供应能力。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加快畜禽标准化改造,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和养殖效益,力争全年生猪出栏230万头。推进鱼塘标准化改造,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和特种水产,力争水产品总产41万吨。加快发展高产油茶、花卉苗木、速生丰产林等林业经济,新扩油茶4.8万亩。

5、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围绕决战工业一万亿,着力抓好农产品原产地初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全市重点抓好8个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建设,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引进,尽快完善园区设施,做大园区企业,增强园区集聚度。围绕园区发展,加大农业项目引进力度和退城入园力度,注重引进国内知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确保全年新上农产品加工项目60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亿元。加大龙头企业发展力度,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联合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发展成为规模化、集团化、整体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确保新增规模以上农业企业2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区延伸,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支持农民合作组织改善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升入市品级。

6、夯实农业物质技术装备。着眼于打基础、管长远,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构筑强有力的科技进步、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等现代农业建设支柱。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应用研究,抓好高产优质、防灾减灾、轻简高效、生态安全等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修复505座水毁水利工程设施,完成规划内剩余144座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注重抓好灌排工程建设,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新增、恢复灌溉面积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8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7万亩。加大农机具推广力度,加快实现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尽快突破棉花、油菜收获机械化和丘陵山区作业机械化瓶颈,因地制宜逐步推动经济作物、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力争农机总动力增长6%以上。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重点抓好26个重点镇、52个中心村的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提高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7、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完成农民培训3万人次,招收“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员683人。积极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探索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加大技术、资金等支持力度,实行以奖代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予以奖励。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推进示范社建设,建立市级示范社名录,并给予重点扶持。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式形成的资产转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之间开展联合与合作,组建合作社联社,力争3年内农民合作社覆盖50%农户,带动农民共同致富。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龙头企业,密切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关系。

8、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业公共服务组织的支撑作用,加强基层农业公益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到2015年在全市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经营管理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开展面向新型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服务。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沼气维护、统防统治、产品营销等服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每县要发展3家以上,其中粮食主产县要发展5家以上,作业面积达到3000亩“全程机械化+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服务队+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

9、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治地治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农业、国土部门要对受污染严重的地区,划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禁止区域,进行集中修复。把住农产品质量管理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建立农业、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和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需的编制、人员、经费等问题。把住品牌创建关,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积极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四、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10、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湖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在更大范围内推开,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握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家庭承包权、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权确权登记,逐步探索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政策。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11、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整村整组或集中连片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季节性流转,发展油菜等冬种作物。全面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工作,加快培育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为土地流转提供相关的法律宣传、政策咨询、流转信息、合同签订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和档案管理等系列服务。按照规范有序、信息快捷、网络健全、公平合理的要求,积极构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重点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化网络交易平台、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监督服务体系“一平台三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

12、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要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遵循积极探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国家试点。试点要按程序报批,取得相应的授权后才能进行,不能自行其是、不能抢跑越线。加强农民建房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进一步强化乡镇“两所一队”建设,全面完成村庄规划,杜绝“两违”建房,推广特色户型。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办法,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13、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农村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资产台账和资产登记制度,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的代理行为,推动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加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规范化建设,发挥“九江市廉洁服务网”电子监察平台对农村集体“三资”的交易监管作用,防止和纠正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的行为。

五、加快镇村联动建设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14、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坚持走“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区域一体、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路子,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推进“特色经济”与“板块经济”协调发展,立足县域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做到“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按照地缘相近,资源相同的原则,打破县域界限,加强区域合作,培育打造跨区域的产业集群,发展“板块经济”,实现组团发展。推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以完善支撑体系为核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接二连三”;以县级工业园区建设为平台,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不断提升反哺实力;以发展生产型、生活型服务业为重点,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推进扩权强县,落实好“省直管县”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15、提高镇村联动建设发展水平。在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要素集聚、产业发展、就业吸纳能力的同时,扎实推进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发展,在巩固去年40个重点镇、87个中心村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抓好26个重点镇、52个中心村建设工作,引导10万农民集中居住。积极推进特色村镇建设,按照有发展基础、有特色产业、有文化底蕴的要求,全市着力建设好10个特色镇、20个特色中心村和20个特色基础村。用好用足增减挂钩政策,统筹解决小城镇建设的用地问题和资金问题。各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支持镇村联动建设,重点用于小集镇集中安置地的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通过编制整合资金项目指南、建立项目库等方式,全面整合新农村建设、发改、交通、国土、建设规划、住房保障、教育、扶贫移民、人社、农业、林业、水利、卫生、文广、电力等项目资金,统筹用于镇村联动建设。提升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强化规划的编制和执行力度,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合理定位城镇的规模和产业,建设精致、美丽的田园化小城镇。

16、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围绕和谐秀美乡村建设要求,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幸福农村。着力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科学选点布点,综合考虑村庄的历史、居住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安排新农村建设点,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小城镇建设协调发展;切实抓好村庄整治工作,全面完成835个新农村建设点“三清七改五普及”工作。要加快改善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启动农村小危桥改造和25户以上自然村公路“村村通”工程,改造小危桥100座、农村公路1000公里;推进农村自来水工程,解决2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1万户,改建农村卫生厕所1万座。扎实推进两沿村庄整治提升,完成大广、杭瑞、彭湖高速沿线村庄农房新户型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

17、推进农村生态建设。加强水源、土地、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等资源保护,突出抓好鄱阳湖、庐山西海一湖秀水保护,抓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和水土保持,继续开展“修河环保行”专项活动,集中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综合治理,做好柘林湖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加快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支持武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试点县,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创建、森林乡村创建、通道绿化提升、绿道建设、生态富民产业、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推进林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和矿区植被恢复,完成人工造林22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按照“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的要求,加强农村生活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实现新农村建设点村庄全覆盖、主要通道沿线村庄全覆盖、15个省级重点镇镇域全覆盖,沼气、太阳能使用率大辐度提高。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支持高效肥和低残留农药使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推广高标准农膜和残膜回收等试点。

18、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公共服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努力增加农村教育经费投入,认真实施农村教育专项工程,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做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抓好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以及乡镇文化队伍建设,丰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大力开展具有农村特色的体育项目和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提高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稳定农村计划生育网络和队伍,落实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切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力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农村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和场所,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幸福院、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探索扶贫到户新模式,整合政府、市场、社会扶贫资源,构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大力推进395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完成深山区、库区、农村污染区移民搬迁2万人。

19、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好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县级城市的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九江城区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商品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确保进城农民子女平等享受城市义务教育的权力。依法保障进城农民在承包地、林地、宅基地及其他农村集体产权方面的权利,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扶持进城农民就业创业,凡进城农民在城镇自主创业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优惠政策,免费为进城农民开展就业培训和就业介绍,提高农村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

六、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0、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深入研究重大问题,集中解决突出矛盾。在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财力投入、干部配备上做到加强“三农”,在谋划思路、制订规划、工作摆布上做到城乡统筹。要着力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菜篮子”工程、食品安全监管、抗灾救灾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党政干部要真正了解农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真心实意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抓好“三农”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保护、和谐稳定等内容纳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考核。

21、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力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持续增加“三农”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落实对粮食主产区补贴政策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和烘干设备购置补贴等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完善农业补贴政策,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将涉农贷款投入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综合考评体系,确保县域银行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满足当地“三农”需求,不断提高涉农贷款比例;鼓励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增强金融支农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组建农业企业信贷担保服务机构,探索“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信贷模式。积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大保费补贴力度,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探索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不断提高粮食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创新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完善农产品营销网络,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等产销衔接模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农产品整体价格水平。

2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结合新一轮村“两委”换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准配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大从农村优秀人才中选拔村干部力度。强化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推行村级 “四议两公开”和“两重两轮”投票制,提高村级事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和农业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农作物的种类和品质、节气、农业科技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加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腐败行为。

23、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积极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重点抓好现代农业及特色产业发展、镇村联动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完善服务功能,规范便民服务行为。加快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发展新型农村社区,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重视农村“三留守”问题,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创新群众工作机制,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重视农村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解决农村突出治安问题。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健康文明、遵纪守法的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