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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办

(一)新村办秘书科

1、负责新村办(清洁办)内外联系与工作协调;承办办公室政务、事务、会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拟制和指导实施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布点工作。

3、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和监管的工作。

4、组织和参与起草工作计划、规划、总结、汇报、文函、领导讲话等材料。

5、参与调研、督查等工作;负责办理和督办上级领导批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对接省新村办秘书组、指导一组和资金组工作。

(二)新村办督查科

1、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考核评比、督查指导方案制定,开展调研、督查,及时形成总结材料。

2、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年度考核和评先工作。

3、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培训工作,做好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工作。

4、负责把握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进展和发展态势,及时收集信息资料,提出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组织、协调市直新农村建设工作团(队)及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对接省新村办指导二组、宣传组工作。